2、注意隱含的推定: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。因此建議對無用條款均應于刪除。
3、手寫優(yōu)先原則:如果出現印刷文字與手寫文字不一致,以手寫文字為準。
4、地址、聯系電話應準確,如有變更,應及時通知,過去有許多糾紛由此而來。
5、平臺計價問題:平臺不能出售,更不能單獨計價;對于獨立的平臺或露臺,如果由于其專用性,增加了使用功能,提高了使用價值,應進行合情合理地協(xié)調后,提高其房屋單價。
6、竣工認定:以取得《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書》為準。
7、交付期限:約定出現延期的條件(事實)時出具證明的有效職能部門,如氣象局、供電局、自來水公司等,并約定通知買受人。

賣房時應該注意什么
1、簽訂認購書和商品買賣合同,購房者在簽訂認購書和商品買賣合同的時候,應該注意到查驗五證(建設用地規(guī)劃許可證、建設工程規(guī)劃許可證、建設工程開工證、國有土地使用證、商品房預售許可證)。交付定金,簽訂認定書,選擇付款的方式,簽訂商品房買賣的合同,再交付購房款,辦理銷售或者叫預售登記,這是購房中的第二個階段。
2、交房和辦理產權登記,開發(fā)商在辦理完登記后,簽收“兩書”,接受物業(yè),申領產權證。購房者在簽訂認購書的時候,將這個條款改為買房應當在簽訂認購協(xié)議之日起多少日之內前來與賣房商談正式合同,如因對合同條款的分歧導致合同未能簽署,所收的定金應予退還。這樣對購房者應該是比較有利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