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能提取公積金的情況介紹
1、職工(含配偶)購買自住住房的,累計提取額不得超過購房合同總價款的80%,超過部分不予以提取。2、職工(含配偶)建造,大修自住住房的,累計提取額不得超過工程總價款的80%,超過部分不予以提取。
3、職工(含配偶)裝修自住住房的,只能辦理一次裝修提取,提取額不超過10萬元,超過部分不予以提取。
4、職工大修、裝修自住住房的,代際之間不予以提取。
5、職工為了改善居住條件,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的,累計提取額不得超過第二套購房合同價款的80%,且要扣減購買第一套自住住房已提取額,超過部分不予以提取。
6、用住房作抵押物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,6個月內(nèi)不予以提取。
7、職工(含配偶)購建房五年以上的不予以提取。
8、2015年6月9日公積金新政出臺前所購買自住住房家庭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之間不予以提取。
9、職工為他人公積金貸款提供擔保的,不予以提取。
10、償還商業(yè)住房貸款提取總額不超過貸款本息總額,超過部分不予以提取。
11、購建、大修、裝修、租房、償還貸款本息提取間隔時間不足12個月的,不予以提取。
12、大病提取,醫(yī)保報銷部分不予以提取。
13、職工離、退休,與單位解除勞動關(guān)系、工作調(diào)離本市,本人及配偶公積金貸款未還清的不予以提取。
14、工作關(guān)系在本市內(nèi)調(diào)動的,只能辦理轉(zhuǎn)移,不予以提取。
15、職工本人有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(xù)而委托其他人辦理的,需提交公證機關(guān)公證的授權(quán)委托書,無授權(quán)委托書的,不予以辦理。
16、資料不真實、不完整的,不予以提取。
公積金非銷戶提取如何辦理?
1、申請人向公積金中心提出支取申請,公積金中心一次性告知其所需材料及辦理程序,同時發(fā)放《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》。
2、申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,單位核實真實后出具證明,并向公積金中心核實按規(guī)定可以提取的金額,同時提供單位、個人賬號,并在《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》填寫相關(guān)事項,加蓋預留印鑒。
3、申請人向公積金中心提供《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》、單位證明和相關(guān)憑證,中心工作人員予以審核。
4、公積金中心主管領(lǐng)導審查后作出是否準予提取的決定,并在申請人單位證明上簽字。
5、經(jīng)審批準予提取的,公積金中心出具取款支票。
6、申請人憑支票到受托銀行辦理提取手續(x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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